第1种观点: 户口迁走了残疾证还管用。残疾人户口迁移,需到原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凭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开具残疾人证迁移证明。残疾人凭原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转出的残疾人证申请表、评定表等档案材料和出具的残疾人证迁移证明,到新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登记入档。新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在残疾人证备注栏中注明迁移日期并加盖公章,留存转来的材料档案,并将复印件上报市级残联归档。规定是残疾人户籍迁移,需要当事人到原户籍所在地县级残联,凭户籍迁移证明开具当事人的残疾证迁移证明。然后当事人凭原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转出的残疾人证申请表、评定表等档案材料和出具的残疾人证迁移证明,到新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登记入档。残疾人证关系不及时迁移的后果有哪些?户籍迁移后超过6个月没有办理残疾人证迁移手续的,发证残联要在残疾人人口数据库中标注为“冻结”状态,超过1年仍不办理残疾人证迁移手续的,予以注销。后续影响:一是残疾人持证状态为“冻结”“注销”的,信息将联动至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影响持证人享有残疾人相关优惠政策,如残疾人两项补贴停发、居家养护服务停止、辅助器具无法申领、减征个人所得税停止、景区门票优惠不能享受、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申报时不能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等。二是残疾人证注销后,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法律依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制发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通知》十六、残疾人户口迁移,需到原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凭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开具残疾人证迁移证明。残疾人凭原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转出的残疾人证申请表、评定表等档案材料和出具的残疾人证迁移证明,到新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登记入档。新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在残疾人证备注栏中注明迁移日期并加盖公章,留存转来的材料档案,并将复印件上报市级残联归档。 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不能:当事人户口迁迁移的,残疾证应该一起办理迁移手续,在户口所在地享受相应的补助待遇,具体的手续,可以参照如下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十六、残疾人户口迁移,需到原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凭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开具残疾人证迁移证明。残疾人凭原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转出的残疾人证申请表、评定表等档案材料和出具的残疾人证迁移证明,到新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登记入档。新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在残疾人证备注栏中注明迁移日期并加盖公章,留存转来的材料档案,并将复印件上报市级残联归档。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残疾人证有效期十年,期满可到批准残联免费换领,同时将原残疾人证交回。发证残联在新换领残疾人证的备注栏中注明换发信息,将回收的旧证统一销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残疾人证遗失,应及时报告批准残联,声明作废后可申请补发。第一次补发残疾人证的编号在原20位编号后加“B1”,第二次补发加“B2”,依次类推。同时,遗失的残疾人证在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中注销。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残疾证可以不迁移。但需要残疾人户口迁移的,需到原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凭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开具残疾人证迁移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 第22、25条 残疾类别或残疾等级发生变化的,本人提出申请,经批准残联同意,可到指定机构重新进行残疾评定。批准残联根据评定结果重新核发残疾人证,并将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中的相关信息进行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