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讲述了业主对物业服务不满意时可以采取的投诉途径和相应的法律依据。具体来说,业主可以向业主大会反应投诉,然后由业主大会作为代表与物业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业主可以向居委会组织调解。如果调解结果不满意,业主可以向仲裁机构或向起诉。法律依据包括《物业管理条例》和《民法典》的相关条款。
法律分析
投诉物业可以去业主大会反应,然后由业主大会作为代表与物业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申请居委会组织调解,对调解结果不满意的可以申请仲裁或向起诉,也可以直接向起诉。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拓展延伸
投诉物业去哪里?
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履行物业管理职责,保证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绿化、安全等。如果物业服务企业未履行这些职责,导致业主投诉,业主可以向物业服务企业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同时,物业服务企业也有权要求业主提供相应的证据,以便更好地解决问题。如果投诉无法解决,业主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因此,投诉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
结语
投诉物业可以去业主大会反应,然后由业主大会作为代表与物业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申请居委会组织调解,对调解结果不满意的可以申请仲裁或向起诉,也可以直接向起诉。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业主有权利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投诉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五条 业主以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名义,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 第四十五条 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一)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
(二)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
(三)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
个人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