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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服务合同2023(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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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服务合同2023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物业)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市区路(街道)号;

  占地面积:m;

  建筑面积:m。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甲方就住宅区域内的下列物业管理事项委托乙方管理:

  1.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的修缮和管理。

  2.公共设施的修缮和管理。

  3.社区服务配套设施的经营和管理。

  4.房屋修缮基金、高层住宅电梯水泵大修更新基金和街坊公共设施修缮基金的账务管理。

  5.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6.建筑管理。

  7.公共环境卫生。

  8.保安。

  9.高层住宅电梯、水泵运行服务管理。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五条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六条甲方权利义务

  1.负责制定《住宅使用公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将其作为房屋租赁合同的附件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2.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审议乙方在小区的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5.保修责任范围内的房屋、设施和设备的维修养护,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甲方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费用。

  (3)其他。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仍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物业管理和服务。

  7.负责归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

  8.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缴纳物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方式偿付。

  9.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0.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1.其他。

  第七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方案。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相关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书面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条件,并负责监督。

  7.每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维修养护费用收支使用情况。

  8.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9.其他。

  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要求标准

  第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管理目标,即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管理满意率达到%。

  1.房屋外观:

  2.设备运行: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4.公共环境:

  5.绿化:

  6.交通秩序:

  7.保安:

  8.急修:

  小修:

  第六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九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略)。

  第十条住宅区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务费按居住收费标准的倍收取。

  第十一条车位和使用管理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

  2.车库车位:

  3.其他:

  第十二条乙方对业户或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划。

  第十三条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务项目的收取标准约定如下:(自定)。

  第十四条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费用按以下方式承担:

  1.保修期内属保修范围内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设施的维修、保养费用由甲方承担。

  2.不属保修范围内的维修、养护费用由业户按建筑面积承担。

  第七章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同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金按项目总额的20%由违约方承担。造成一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八章附件

  第十五条双方约定自本合同成效之日起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十六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制条款的本意。

  第十七条本合同的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因房屋建造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主管部门的坚定为准。

  第二十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仲裁委员会裁决(当事人双方没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起诉)。

  第二十二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代表人:

标准服务合同202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资质等级:根据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的规定,按照《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504号)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被业主从应聘的三家企业中选聘为物业服务企业。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管理区域概况

  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坐落位置:占地面积:方米;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高层住宅建筑面积平方米,多层住宅建筑面积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平方米;

  总户数:户。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一般性条款)

  1、遵守物业管理法规及规章制度,遵守小区《管理规约》的各项规定。积极支持、配合乙方搞好本小区卫生、治安、绿化、规费收缴等物业服务管理工作。

  2、有权制止和监督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行为,对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合理赔偿。

  3、甲方业主按规定停放车辆;不饲养超出0.35米以上犬只和禽类,违反规定饲养造成后果的,由该饲养业主负责。

  4、按物业管理规定向乙方提供物业用房,面积平方米。

  5、积极配合辖区行政主管部门和社区搞好小区共建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一般性条款)

  1、乙方根据有关法律及《物业管理条例》和小区《管理规约》,按遂宁市三级物业服务标准提供服务,可以制定物业服务实施办法及相关制度,但必须征得小区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同意。

  2、必须旗帜鲜明且有措施、有办法、有效制止小区内违反物业管理规定和业委会明文禁止的行为,对造成损失的责任业主有权要求赔偿或予以处罚。

  3、对楼道、走廊、电梯、院坝、花园等公共区域随时保持清洁卫生;对公共照明做到必要的路灯夜夜灯亮,节假日室外及花园全面亮化;对电梯做到定期检修,突发性故障处理及时迅速;对公共排污管道沟渠随时清理保持畅通;对绿化花木做到浇灌、修枝、治虫、换季除草及时;按时清运垃圾。

  4、协助做好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并迅速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5、对秩序维护人员做到上标准岗,交标准班;防范得力,巡更到位;穿着军警化,语言标准化、服务文明化;确保车辆放置规范;非小区人员及车辆进入小区,须先盘问登记后放行。

  6、除电梯、消防、红外线周界、录像监控、门禁对讲、道闸等专业性较强的系统可对外委托维修外,其他服务内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对外委托。

  7、对业主提出的合理问题做到整改有成效,信息有反馈。

  8、积极配合辖区行政主管部门和社区搞好小区共建工作。

  三、物业维修及公共设施的管理

  1.维修基金专款专用。所提维修基金必须依据建设部、财政部联合制定的《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并由甲方和2/3业主同意方得使用。在所提维修基金不足使用时,由小区业主或该栋受益业主按产权面积续筹(按附件一《电梯、二次加压、配电等设备维修费续筹项目》执行)。维修基金在具体使用实施过程中,甲方应当与乙方各自选派专人负责质量监督或委托有资质人员进行质量监督、验收,维修方必须建立维修档案资料,并将维修资料移交给甲方保管。

  2.小区业主的公共资产资源和房屋等,除甲方或业主大会决定使用的外,剩余的可按实际情况由业委会租赁给业主使用或对外租赁(乙方无权作出上述决定),但所收费用应为全体业主或该栋业主共同享有。

  四、甲、乙双方的事前约定和是签订本合同的前提条件。

  (A)甲方于选聘前日向应聘各方公告了“一个制度和三个条件”:

  一个制度是:

  对聘用的物业公司实行保证金制度,须向业委会交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保证金由业委会专户存储,合同期满交接双方园满完成物业交接后,在撤离本小区前,由业委会连本带息退还;若有人为毁损业主资产行为等问题则从保证金中扣抵。

  三个条件”是:

  1.小区物业收费标准:住宅多层元/平方.月;住宅电梯元/平方.月;营业商铺:业主支持物业公司随市场和本区域价格而调整;小区场地清理费:元/辆.月(一次性交年费元/辆.年)(委托物业或业委会自收);自有车库仃车清理费:元/辆.月(委托物业或业委会自收)。

  2.小区物业岗位一线人员配置要求:保安不少于人,水电工不少于人且持(技术)证上岗,绿化不少于人且持(技术)证上岗,卫生保洁工不少于人。上述人员必须日常在岗并接受业主监督,其余行管人员由企业自定。

  3.服务质量及标准:该企业向业主所报资料作为今后的合同附件执行并考核(遂宁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作为依据)。(即日业主大会上乙方当众开封并由业主代表现场签字的应聘资料,作为本合同附件三以及《物业管理服务标准》简明条款作为双方检查、执行依据)

  (B)乙方于应聘前向甲方的收费标准并提出了如下要求:“多层住宅元/平方米.月;高层住宅元/平方米.月;商业门面根据同区域市场水平作相应调整。按此条件服务个月后,接受业主考核,可以与业主再进行物管费价格协商”。

  综上所述,根据双方上述亊前约定,在本合同中应执行的结论性意见为:

  1.根据乙方事前并同意甲方提出的“对选聘的物业企业经双方协商,可签订3—5年合同,但必须每年考核一次,若平时接受业主监督后工作改进不力或不改进四次,或年终超过半数业主对全年服务的综合测评不满意,业委会可于警示,警示无效的,业委会可视情况单方面中止其合同”的条款,本合同有效期自日起至。

  2.合同签订后的物业服务费按多层住宅元/平方米.月;高层住宅元/平方米.月;商业门面根据同区域市场水平作相应调整。半年后接受业主考核,今后可以与业主再进行物管费价格协商。

  3.商业门面物业费的收取,甲方支持乙方按随行就市的市场价格,提出方案经甲方同意后实施。

  4.乙方应自签订合同后180个日历天数内(六个月内)向甲方缴清保证金。

  5.住宅、商业门面收费按产权建筑面积核收,每月1-15日收缴上月物业服务费。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如违反物业服务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服务质量及标准不到位,按本合同笫四条(A)款笫三项考核执行;

  3、甲方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时,对不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个别业主,乙方有权要求限期交纳,并按合同约定收取每月3%的违约金,经多次催收继续无理拒交的,乙方可针对该业主向人民提起诉讼;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条文由双方另行协商。

  七、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主管部分备案一份。双方签字后于年月日起生效。此合同须与全部附件组成方为有效并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标准服务合同2023

  甲方: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为共同发展遵义业务,依照《公司法》《民法通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自觉遵守本协议,违约者应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全体出资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二条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相违背的,以法律、行规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出资目的:为在遵义市(包括遵义市管辖的区、县、市)范围内开展甲方经营资质内的业务,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决定由甲方在遵义成立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成立分公司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出资各50%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成立后,由甲、乙双方共同经营管理;

  第四条经营范围及方式:

  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在遵义市(包括遵义市管辖的区、县、市)范围内开展甲方经营资质内的所有业务”

  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成立后实行核算,自负盈亏。

  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共同对——-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经营期间的债权债务承担风险、共负盈亏。

  第五条甲方负责出具成立-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各项手续,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被核准的营业范围应与甲方核准营业范围一致。

  第六条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其营业范围及相应资质合法有效且保证在甲、乙双方经营期间保持合法有效;

  2、经营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及原因撤销对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注册登记,或不得单方对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注册登记进行任何变更;

  3、甲方任命乙方为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负责人;

  4、甲方负责对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接洽的业务进行工程设计、设备采购、设备安装、施工;同时甲方负责客户的售后服务及全程技术支持;

  5、甲方对其采购的设备及技术负责,若因设备质量及技术原因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6、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需要技术支持或者设备时,甲方必须及时提供;

  第七条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经营业务联系;

  2、乙方负责业务费用的收取及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日常运作管理,处理公司事务;

  3、乙方必须及时报告甲方业务发展情况,以便甲方根据需要及时准备设备、安排技术人员。

  第享有份额:甲、乙双方各享有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50%的份额,该份额不因任何一方出资额的变化而变化。并按50%享有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利益和承担风险。

  第九条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成立后,经甲乙双方约定或者经全体出资人决定,可以增加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但不改变双方各自享有的份额,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经营期间,甲乙双方的出资和所有以贵

  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贵州金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财产。并由全体出资人依法共同管理和使用。

  第十一条经营期间,出资人不得请求分割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财产,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合伙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第十三条合伙人依法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十四条经营期间,第三人通过受让方式取得出资人所享有的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财产份额时,经全体出资人同意,可成为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股东,但应与全体出资人另行签定协议,并依照另行签定的协议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日常运作管理由乙方负责;但以下事项应经双方共同研究同意(同意方式;书面、有负责人签字的传真机或)后方可执行:

  1、业务单项费用支付超过元;

  2、新项目的开展及投资;

  3、与客户合同的签订;

  4、以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对外担保或者对外负担债务;

  5、确定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聘请人员(包括甲方及乙方)的工资;

  6、合作章程、协议约定的其他应经双方共同同意的事项。

  第十七条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有关事项的表决方式如下:对需要双方共同同意的事项,应当经双方同意(同意方式;书面、有负责人签字的传真机或)方能进行,未能共同作出决定前,任何一方不得单独决定,如一方自行决定造成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财产损失的,自行决定方应向另一方赔偿责任。

  第十双方对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成本,支付方应在支付前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同意方式;书面、有负责人签字的传真机或)并于支付后的一个月内凭有效票据申请对方认可。

  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实行核算,自负盈亏,并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帐簿并申报纳税。

  双方每月召开一次双方共同参加的公司会议,审核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每月的财务报表及收支情况,评议运作状况,对前一时期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损害赔偿的具体方案由全体出资人协商确定并记录在案。

  第十九条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日常运作管理情况,检查其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第二十条出资人为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公司帐薄。

  第二十一条出资人可以对其他出资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可由全体出资人共同决定。

  被委托执行公司事务的出资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出资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出资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二十二条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在经营期间所产生的收益或亏损均由全体出资人共同享有和负责。

  第二十三条出资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公司事务相竞争的业务,也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利益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公司经营期间,贵州金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债务,应先以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全部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剩余债务应由出资人各承担50%。

  如一方承担的债务超出应承担部分时,对超出部分可向另一方追偿。

  第二十五条公司经营期间,出资人不得以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财产或债权用于偿还或抵销其对第三人的债务。

  第二十六条经全体出资人同意,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可有偿接纳第三人参加公司经营,并依法订立书面协议。

  订立书面协议时,原出资人应当向新出资人告知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二十七条新加入的出资人与原出资人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新出资人对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债务应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第二十退股

  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经营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下时,出资人可以退股:

  (一)协议约定的退股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出资人同意退股;

  (三)发生出资人难于继续参加公司经营的事由;

  (四)其他出资人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公司经营期间,出资人在不给公司事务的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出资人,并经其他出资人同意时可以退股。

  甲方不得单方提出退出合作,甲方退出的,乙方仍可继续使用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甲方不得申请注销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

  第三十条出资人退股的,其他出资人应当与该退股人按照退股时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并按出资比例退还退股人的财产份额。退股时有未了结的公司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第三十一条退股人的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出资人约定或者由全体出资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第三十二条退股人对其退股前已发生的公司债务,按出资比例与其他出资人共同承担责任。

  第三十三条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出资人不愿继续经营;

  (二)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出资人决定解散;

  (四)协议约定的合法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五)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六)出现法律、行规规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三十四条公司解散应当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出资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出资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出资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公司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数名出资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第三十五条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产生利润后,在提取利润20%作为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运作资金后,其余利润按照双方各自享有份额分配。

  第三十六条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可由出资人外第三人_经营,但每一_经营项目必须经双方共同同意。收取的管理费用双方按各自享有份额分配。

  第三十七条公司经营期间,因甲方的单方债务、单方行为或者履行合伙事务过程中的过

  错致使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财产遭受损失的,乙方可要求甲方赔偿。相反,甲方也可要求乙方赔偿。乙方以邹春艳个人全部资产及家庭财产对应承担的责任进行担保。甲方以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全部财产及——个人及家庭全部财产对应承担的责任进行担保。

  第三十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签订补充协议或者公司章程另行约定。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担保人):担保人:

  年月日

标准服务合同2023

  甲方:建设单位

  乙方:物业服务企业

  为确保_小区(大厦、商住楼)物业在保修期内完好和正常使用,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共识,本物业保修工作由甲方自行负责保修,并就有关事宜协议如下:

  一、保修项目和期限:

  按国家、省和东莞市《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及《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等规定,保修项目和期限为:

  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

  2、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屋面防水5年;

  3、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5年;

  4、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

  5、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

  6、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

  7、管道堵塞2个月;

  8、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9、卫生洁具1年;

  10、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

  说明:

  1、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报修时间在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内,但直到保修期满后一直都未彻底维修好,建设单位不得以已过保修期为由而拒绝继续维修,必须彻底维修好。

  二、甲方责任:

  1.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甲方负责保修:

  (1)消防设施设备故障处理_________小时到达现场,___日内修复;

  (2)水电系统______小时内到达现场,___日内修复;

  (3)智能化系统___小时内到达现场,___日内修复;

  (4)其他需明确的事项。

  2.负责有关物业保修范围内的投诉处理,不得将保修范围内的问题推卸给乙方。

  3.重视保修质量,避免反复维修,给业主造成生活和工作上的影响。

  三、乙方责任:

  1.及时将业主反映的保修项目、内容等提供甲方实施保修工作。

  2.督促甲方适时作好保修工作,并协助业主一同作好保修质量的检查、验收。

  3.对甲方不按协议履行保修责任的,根据相关业主的反映,报修项目及所需经费,向业主委员会报告,协商解决处理有关事宜。

  四、对甲方不按协议履行责任_______次以上,或造成业主集体投诉的,由业主委员会协助乙方出面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良平社区或寮步镇房管所或东莞市房管局处理。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存在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六、协议期限未满,如乙方退出物业服务,本协议书自然由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到期满。

  七、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报请辖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业主委员会一份,送辖区房管所一份、市房管局备案一份。

  甲方:乙方: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标准服务合同202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__区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维修养护。

  第五条道路、排水管道等公用设施的使用管理和维修养护。

  第六条公用绿地、花木等的养护和管理。

  第七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九条维持公共秩序,巡视、门岗执勤。

  第十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一条协助社区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二条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

  2、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日常维修费;

  3、停车费;

  4、装璜垃圾清运费。

  第十三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四条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并报有关执法部门处理。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五条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六条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议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和房屋及设施维修计划;

  6、按《_________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向乙方提供物业用房,其租金用于物业管理;

  7、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8、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协助做好协调和思想工作,帮助乙方催交。

  第十七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和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带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8、每年第一季度底,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上年度相关管理经费的使用情况;

  9、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十乙方按《_________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参考标准》中“________级服务等级标准”实现目标管理,具体详见附件。

  第六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十九条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

  1、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务费,按全额收取;

  3、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的,按下列方法处理:

  从逾期之日起每天应按费用的千分之一交纳滞纳金。

  第二十条公共设施日常维修费

  房屋的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日常维修、养护费用由乙方按多层住宅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收取,非住宅按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__收取,并按照下列标准执行:日常小修、养护费用,从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日常维修费中承担;大中修费用、更新费用,由乙方制定计划,报甲方审核,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

  第二十一条车位使用费由乙方按照《_________市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停车收费办法》和《住宅小区机动车地下停车收费标准》规定,由乙方向车位使用人收取,收入用于弥补物业管理成本。

  第二十二条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标准须经甲方同意。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二十四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二十五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可以用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七条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绩优秀,业主、物业使用人反映良好,甲、乙双方可续订合同。

  第二十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____页,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事处、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_________事处、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起诉。

  第三十三条合同期满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合同期满_________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标准服务合同202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甲﹑乙双发本着“有好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甲方就 相关事宜委托乙方担任财务顾问,并达成如下财务顾问服务合作协议:

  第一条 财务顾问的工作范围

  根据甲方的需要,乙方可为甲方提供下列部分或全部财务顾问服务:

  1. 按照甲方的需求,乙方充分利用乙方的客户资源为甲方寻找目标客户,并向甲方进行推荐;

  2. 乙方协助甲方对乙方推荐给甲方的目标客户进行营销,了解客户需求;

  3. 乙方负责配合甲方完成 期间对客户的有关咨询及服务工作;

  4. 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协助甲方制定交易框架以及工作计划;

  5. 根据甲方需求,协助甲方对目标客户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

  6. 应甲方要求,为甲方提供有关金融及信息咨询;

  7. 其他: 。

  第二条 财务顾问服务方式

  1. 乙方提供的服务方式包括书面(函报告﹑电传﹑电子邮件)或口头(函面谈﹑电话)等方式;

  2.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应保持经常性沟通和磋商。

  第三条 服务顾问费用的支付与收取

  1. 甲方向乙方支付财务费用共计人民币 万元整。

  2. 甲方应按照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财务顾问费用:

  (1)甲方在收到由乙方推荐的客户支付的 (承销费/并购重组财务顾问费等)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指定账户支付欠款所述的财务顾问费用;

  (2)乙方的收款账号信息如下:

  账号:

  户名:

  开户行: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义务

  (1)应乙方要求,配合乙方工作,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2)甲方向乙方所提出的要求应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的规定;

  (3)向乙方提供财务顾问业务所需的基本资料和相关信息等,并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4)按本协议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财务顾问费和相关费用;

  (5)甲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披露﹑转载等)乙方提交给甲方的任何材料﹑文件﹑和乙方网站所提供的资料,及其上述材料﹑文件﹑资料所包含的任何信息。

  2.乙方的义务

  (1)乙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

  (2)乙方承诺将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尽其努力维护甲方的利益;

  (3)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甲方提交乙方使用的﹑乙方通过其他渠道无法获得且未进入公共信息领域的材料与文件。但乙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监管部门或有权机关的要求进行披露。

  第五条 违约及法律责任

  1. 甲方未按期支付顾问费的,乙方有权中止服务,直至甲方全额支付顾问费和逾期支付期间的违约金。服务中止期间,乙方暂停对甲方服务,甲方应对由此产生的损失自行承担责任。甲方应对逾期支付金额按每日万分之 的比例支付违约金,但是甲方逾期支付超过30天的,乙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终止服务;

  2. 甲乙任何一方不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均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 乙方提供的任何建议(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法律﹑会计或其他的具体建议)是乙方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并根据乙方长期财务顾问经验做出的,但是,甲方理解同意:乙方所提供的意见﹑建议﹑观点﹑信息或提供的文件﹑资料等均仅供甲方参考,在相关项目的运作过程中,甲方均需依自身判断,做出决策。对于甲方决策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 服务期限

  甲方聘请乙方作为财务顾问的期限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完成,即(注:请说明本项目成功的条件)完成之日止,但乙方提供服务的最长不超过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个月止。

  第七条 协议的效力与变更

  1. 本协议经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及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除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或本协议另有约定或法律规定的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协议。

  2. 本协议项下所涉及的 事宜涉及多方参与及共同配合,并需取得有关监管机关的批准,如上述任一因素导致 方案的全部或部分变更,则乙方应在本协议约定的服务范围内相应调整服务内容;如上述任何一因素导致甲方主导的 方案不能实施或本次 活动整体终止;因上述事由造成本协议变更或终止时,双方就有关财务顾问事宜商议调整,但乙方已收取的费用不再返还。

  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及需要调整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补充协议的约定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的,则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 争议处理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若发生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

  1.向乙方所在地人民起诉。

  2.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 ),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第九条 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合作过程中,应注重保护双方客户利益和对方的利益,尊重对方对客户的相关承诺,按照分工服从对方安排。

  2.甲乙双方在营销项目和承办项目中,不得损害对方与客户的良好关系。

  3.项目操作过程中,在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允许的情况下,保证甲乙双方的项目参与权和信息知晓权。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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