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公司地址:
乙方:
公司地址:
鉴于:
乙方是一家拥有尖端品x术的高新技术企业,为了满足甲方的个性化营销需求,甲方委托乙方利用系统软件平台及强大的技术团队向甲方提供技术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公平友好的原则,签订本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合同”):
一、服务项目
合作期内,乙方为甲方提供网络推广项目技术服务。
二、服务期间
乙方为甲方提供月的服务,自20__年7月18日起至20__年12月31日止。
三、服务内容
1、网络营销策划服务的技术支持
乙方利用包括网友数据库、会员数据库、购房者投资消费决策信息数据库等多个数据库组成的强大的数据中心作为数据基础,根据网络关键词管理系统、浏览量统计系统等分析系统,通过对网友的网络访问习惯和个人行为进行分析和统计,为甲方提供包括网站平台、会员平台、移动平台、媒体平台等全方位精准定向及营销策划服务的技术支持,在相关数据的基础上,便于进行项目的分析、营销策划,以便掌握向甲方提供服务的依据,为网络营销策划服务提供技术支持。
2、推广形象设计制作服务的技术支持
乙方根据甲方前期的项目需求,结合推广方案,了解市场及用户的需求,将界面设计及产品可用性、整体的创意和视觉设计整合,并融合跨文化设计的经验;度身打造属于甲方的独特产品;依托甲方项目特点运用设计心理学与产品定位相结合同时整合品牌元素,在新技术的采用上针对用户的使用习惯、目标访问群体的分布地域、年龄阶层、网络速度、阅读习惯等特点设计不同的阅读模式,从用户心理学角度出发,进行深度的用户需求挖掘、调研、可用性评估,通过对项目的视觉优化、交互优化、产品优化、文字优化以及图像强化概念使用图片资料库准确抓住每页焦点,运用前端制作编译方式撰写代码,适配多种浏览器,保证流畅;并支持视频输出与输入FLASH高端效果实现炫丽等效果,以便为甲方的推广形象设计制作服务提供技术支持。
3、网络推广服务的技术支持
(1)网络推广的技术支持服务:
乙方对甲方确认的营销项目进行技术预定、技术实现、实时监控效果,并提供提示及反馈服务、确保甲方营销项目准确及时。
(2)网络信息管理系统服务:
乙方通过网络管理技术系统来支持甲方利用全国的站点资源,通过乙方技术确保甲方在上进行基于资讯、信息、软文、评论、口碑、排行等推广形式的实现,保证项
目在上正常、有序、可控的推广和全面实现。技术上采用LAMP架构进行负载均衡,并有针对性的设置南北机房,保障服务的持续性,避免单点故障。在调度上采用关系型数据库,为乙方设置定时的技术,以实现服务执行,同时以技术统计等支持手段,提高甲方项目在上推广的准确性和针对性。
(3)搜索引擎服务
乙方将利用强大的采用分布式、并行计算技术搜索引擎服务为甲方的目标受众提供实时的搜集、汇总互联网上房产、家居等方面有价值的信息,并按照搜房特有的计算方法进行索引、排序和搜索。确保用户在搜索甲方信息时可以进行精准匹配,并确保内容的有序、准确和及时。
四、费用及付款方式
1、甲方向乙方支付实际合同款共计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元),
2、甲方在年(¥40000元);20__年10月1日前向乙方支付剩余全部合同款计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元)。
3、甲方应按上述条款的规定及时将合同款汇入乙方指定的汇款帐户:
开户名:
开户行:
帐号:
五、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首次网络推广日前5个工作日,应向乙方提交必需的法律文件或法定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项目的主体资格、信息图文的权属合法性证明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2、甲方如对乙方技术服务情况存在异议(包括认为存在错发、漏发或任何其他违反本协议规定的情况),甲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每一阶段技术服务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否则认定为全部技术服务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完毕。
3、甲方承诺指派专人配合本合同的执行工作。
4、甲方应按照协议的约定支付各项应付费用。
六、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技术服务。
2、乙方应保证网络信息管理系统、搜索引擎系统等多个集成系统的稳定性,保证在服务期内能够正常运转。
3、乙方应在服务期内对甲方营销项目进行维护、更新、防毒防黑;
4、乙方应在服务期内对甲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指导。
七、保密责任
1、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证券交易所或其他监管机构要求和双方的法律、会计、商业及其他顾问、雇员除外)泄露本合同的条款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
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否则,甲乙双方都有权利向对方请求损失赔偿,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本保密条款仍具有法律效力。
八、特殊免责条款
1、甲方理解乙方为了系统软件的正常运行,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系统软件进行维护,如因此类情况而造成的本合同项下的技术服务不能按计划执行,甲方不对此追究责任,但乙方有义务尽力避免服务中断或将中断时间在最短时间内,同时,甲方有权要求该部分技术服务在本合同期限内顺延。
2、乙方可能不定期对其技术服务内容等有关方面进行调整,如因上述调整而影响本合同执行,经甲方认可后,不对此追究法律责任,乙方则应该尽可能将上述影响减少至最低程度。
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行为、自然灾害、战争、电脑病毒、黑客攻击、网络故障、带宽或其他网络设备或技术提供商的服务延迟、服务故障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
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时,知情方应及时、充分地向对方以书面形式发通知,并告知对方该类事件对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由于以上所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则双方于彼此间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一方违约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责。
十、合同的变更、解除及违约处理
1、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正、更改或增删需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方可发生效力并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2、如一方违反本合同中所规定的义务,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要求纠正其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之日,应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并在三十(30)日内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如违约方继续进行违约行为或不履行其义务,守约方除就其所有损失而获得违约方补偿外,亦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
3、本合同期间,如甲方逾期七(7)日未向乙方支付到期款项,经乙方合理催告后,甲方仍拒绝支付的,乙方可经书面通知甲方而终止本合同。
如甲方逾期付款,则每逾期支付一天,向乙方支付逾期部分款项的千分之五作为逾期违约金。
十一、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生效、解释、执行、管辖、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提起诉讼。
十二、生效
1、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本合同的相关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
部分,具有与合同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盖章:
签约时间:20x年x月x日
甲方:
乙方: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县
签订时间:年____月____日
置业有限公司(甲方)和____市清洁服务有限公司(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做好「183;东江府」清洁工作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乙方为甲方开发、管理的项目――位于________县镇工业区的「183;东江府」提供清洁、保洁服务,特订立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清洁服务范围及标准
销售中心、样板房、销售通道、河堤公园、游泳池、市政道路(详见合同附件
三:清洁服务范围及标准)
二、清洁服务期限
自年____月____日至年____月____日
三、承包费用及支付方式:
1、每月总承包费(含税):
a) 在销售现场未全部开放时,依据现场开放实际程度配备相应数量的清洁人员,每月清洁费用按实际配备人数215;1365元人核计。
b)销售现场全部开放后,现驻场人数为11人(详见附件
四:清洁公司驻场服务人员配置及名单),每月总保洁费用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小写: 15000。00 元 )。
c)如日后人员增加或是减少,根据甲方书面通知乙方的函件或是补充协议确定驻场人数,相应增加或是减少保洁费用。
2、每月清洁承包费用计算方式:以甲方书面通知乙方派出驻场保洁人数乘以1365元每人计算每月清洁费用。
3、费用支付方式:甲方应在次月 15号前,凭乙方提供的有效足额以现金或银行转帐支票支付上月的清洁服务费。如乙方未能按时提供的,则付款时间相应顺延。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如发生特殊情况(如有突发性清洁、评优达标清洁、突击检查不合格等)需要临时对清洁服务时间、内容等进行调整的,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有权直接指挥乙方驻服务区人员,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予积极配合。
2、如甲方临时要求乙方协助完成合约以外的`任务,乙方员工应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予配合,应先完成任务后按正常价格双方再协商收费问题。
3、甲方有权对乙方清洁服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乙方未达到清洁质量标准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进,如无改进,甲方有权依《日常保洁范围标准》、《清洁服务违约处罚规定》及合同的其他条款进行处理。
4、甲方提供一间约 15 平方米地方作为乙方现场办公和存放物料之用。乙方负责保管清洁工作中所使用的工具器械和物料。
5、甲方提供清洁工作所需的水、电并安装220电源插座和清洁用水
龙头作为清洁使用,确保安全。
6、按合同约定支付有关费用于乙方。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服务区域需遵守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进驻小区前需将公司管理人员及驻服务区域人员架构名单、身份证复印件资料呈交甲方。如该人员有变动,乙方应提前一个星期书面通知甲方。
2、乙方的清洁人员年龄介于 18 岁至 45 岁,须经培训才能上岗,统一服装、衣着整洁、文明有礼、胸前佩戴贴有照片的本公司工作卡。
3、在服务期间,乙方须对清洁人员需进行定期培训,并提交培训方案给甲方,甲方有权抽查乙方的培训情况。
4、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维护公共设施、设备的完好,若乙方人员发现设备有损坏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人员进行维修;如由于乙方责任而造成的设施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5、乙方在清洁工作中所用的工具、设备、物料均由乙方负责(含垃圾袋及收集生活垃圾用的胶桶正常损耗补充),乙方自行保管清洁工作中所使用的工具器械和物料。
6、乙方驻小区的员工,必须遵守劳动安全规程,如发生工作事故,概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驻小区的员工工资、保险、福利等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员工的行为导致甲方或他人的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
7、乙方员工不得在工作场所及工作范围内口出污言,酗酒、及不文明的语言行为。乙方不得做出对甲方的商誉、声誉有不良影响的言行,不得有意打探甲方的内部信息和将甲方的内部信息向外传递。
8、为加强对保洁工作的日常检查和监督,确保按本合同完成保洁工作和达到质量标准,乙方应建立;清洁服务质量跟踪表;、;各岗位工作细则;及;周期工作计划表;由乙方驻场负责人填写,交甲方管理处人员检查确认和提出整改意见;表格版式附在合同附件里。
五、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无故单方终止合约,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一个月清洁费作为补偿。如遇不可抗力,双方协商解决的办法。
(二)乙方提供的信息若有虚假或不实,包括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或证明文件,甲方一经查实即可解除合同并可以合同总金额的30%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
(三)如因乙方未能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如乙方工作不及格项达四项月,或是连续两月达三项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作任何补偿;甲方无故不按时支付合同款项,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作任何补偿。
六、其他约定:
(一)任何一方因其它原因而无法继续履行合约的,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甲方依据本合同的规定解除合同的除外。
(二)每月付款前,由甲方根据对乙方的工作检查情况,填写《对承包公司工作检查记录表》(附件
一)检查合格后,甲方凭该表和乙方开具的有效付款;如检查情况不达标,乙方应按标准整改,如乙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甲方有权扣除当月承包清洁服务费,并有权终止本合同而无须任何经济补偿。若乙方当月受有效投诉累计达到小区业户总数的1%时(服务区域业户总数在五百户以下的按累计达到五次计,就同一事项有多人投诉时按一次计),甲方有权扣除当月承包清洁服务费,并有权终止本合同而无须任何经济补偿。
七、送达
凡是与本合同有关的往来文件,除由乙方授权人签收外,若没有书面另行通知,则以本合同注明的地址为送达地址。
八、合同文本:
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加盖公章时生效。
九、合同附件:
本合同包括如下附件,若附件与合同正文的解释发生冲突则以合同正文为准。
附件
一:保洁服务成本预算及报价
附件
二:《合格供方质量记录表》
附件
三:《清洁服务范围及标准表》
附件
四:清洁公司驻场服务人员配置及名单
附件
五:清洁服务人员行为规范和质素要求
附件
六:授权委托书
附件
七:183;东江府小区清洁招标书及乙方回标书
甲方:(公章)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名)
电话:0752—69 传真:0752—67
地址:________县镇工业区
乙方:(公章)____市清洁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
授权代表:(签名)
电话:020— 8 85 传真:020—8 6812
地址:________区黄东路景
邮编:55 税务登记号:440—244
工商注册号
甲方: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为共同发展遵义业务,依照《公司法》《民法通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自觉遵守本协议,违约者应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全体出资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二条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相违背的,以法律、行规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出资目的:为在遵义市(包括遵义市管辖的区、县、市)范围内开展甲方经营资质内的业务,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决定由甲方在遵义成立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成立分公司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出资各50%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成立后,由甲、乙双方共同经营管理;
第四条经营范围及方式:
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在遵义市(包括遵义市管辖的区、县、市)范围内开展甲方经营资质内的所有业务”
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成立后实行核算,自负盈亏。
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共同对——-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经营期间的债权债务承担风险、共负盈亏。
第五条甲方负责出具成立-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各项手续,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被核准的营业范围应与甲方核准营业范围一致。
第六条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其营业范围及相应资质合法有效且保证在甲、乙双方经营期间保持合法有效;
2、经营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及原因撤销对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注册登记,或不得单方对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注册登记进行任何变更;
3、甲方任命乙方为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负责人;
4、甲方负责对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接洽的业务进行工程设计、设备采购、设备安装、施工;同时甲方负责客户的售后服务及全程技术支持;
5、甲方对其采购的设备及技术负责,若因设备质量及技术原因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6、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需要技术支持或者设备时,甲方必须及时提供;
第七条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经营业务联系;
2、乙方负责业务费用的收取及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日常运作管理,处理公司事务;
3、乙方必须及时报告甲方业务发展情况,以便甲方根据需要及时准备设备、安排技术人员。
第享有份额:甲、乙双方各享有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50%的份额,该份额不因任何一方出资额的变化而变化。并按50%享有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利益和承担风险。
第九条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成立后,经甲乙双方约定或者经全体出资人决定,可以增加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但不改变双方各自享有的份额,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经营期间,甲乙双方的出资和所有以贵
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贵州金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财产。并由全体出资人依法共同管理和使用。
第十一条经营期间,出资人不得请求分割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财产,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合伙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第十三条合伙人依法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十四条经营期间,第三人通过受让方式取得出资人所享有的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财产份额时,经全体出资人同意,可成为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股东,但应与全体出资人另行签定协议,并依照另行签定的协议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日常运作管理由乙方负责;但以下事项应经双方共同研究同意(同意方式;书面、有负责人签字的传真机或)后方可执行:
1、业务单项费用支付超过元;
2、新项目的开展及投资;
3、与客户合同的签订;
4、以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对外担保或者对外负担债务;
5、确定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聘请人员(包括甲方及乙方)的工资;
6、合作章程、协议约定的其他应经双方共同同意的事项。
第十七条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有关事项的表决方式如下:对需要双方共同同意的事项,应当经双方同意(同意方式;书面、有负责人签字的传真机或)方能进行,未能共同作出决定前,任何一方不得单独决定,如一方自行决定造成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财产损失的,自行决定方应向另一方赔偿责任。
第十双方对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成本,支付方应在支付前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同意方式;书面、有负责人签字的传真机或)并于支付后的一个月内凭有效票据申请对方认可。
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实行核算,自负盈亏,并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帐簿并申报纳税。
双方每月召开一次双方共同参加的公司会议,审核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每月的财务报表及收支情况,评议运作状况,对前一时期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损害赔偿的具体方案由全体出资人协商确定并记录在案。
第十九条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日常运作管理情况,检查其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第二十条出资人为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公司帐薄。
第二十一条出资人可以对其他出资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可由全体出资人共同决定。
被委托执行公司事务的出资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出资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出资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二十二条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在经营期间所产生的收益或亏损均由全体出资人共同享有和负责。
第二十三条出资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公司事务相竞争的业务,也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利益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公司经营期间,贵州金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债务,应先以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全部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剩余债务应由出资人各承担50%。
如一方承担的债务超出应承担部分时,对超出部分可向另一方追偿。
第二十五条公司经营期间,出资人不得以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财产或债权用于偿还或抵销其对第三人的债务。
第二十六条经全体出资人同意,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可有偿接纳第三人参加公司经营,并依法订立书面协议。
订立书面协议时,原出资人应当向新出资人告知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二十七条新加入的出资人与原出资人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新出资人对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债务应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第二十退股
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经营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下时,出资人可以退股:
(一)协议约定的退股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出资人同意退股;
(三)发生出资人难于继续参加公司经营的事由;
(四)其他出资人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公司经营期间,出资人在不给公司事务的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出资人,并经其他出资人同意时可以退股。
甲方不得单方提出退出合作,甲方退出的,乙方仍可继续使用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甲方不得申请注销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
第三十条出资人退股的,其他出资人应当与该退股人按照退股时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并按出资比例退还退股人的财产份额。退股时有未了结的公司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第三十一条退股人的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出资人约定或者由全体出资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第三十二条退股人对其退股前已发生的公司债务,按出资比例与其他出资人共同承担责任。
第三十三条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出资人不愿继续经营;
(二)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出资人决定解散;
(四)协议约定的合法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五)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六)出现法律、行规规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三十四条公司解散应当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出资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出资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出资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公司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数名出资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第三十五条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产生利润后,在提取利润20%作为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运作资金后,其余利润按照双方各自享有份额分配。
第三十六条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可由出资人外第三人_经营,但每一_经营项目必须经双方共同同意。收取的管理费用双方按各自享有份额分配。
第三十七条公司经营期间,因甲方的单方债务、单方行为或者履行合伙事务过程中的过
错致使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财产遭受损失的,乙方可要求甲方赔偿。相反,甲方也可要求乙方赔偿。乙方以邹春艳个人全部资产及家庭财产对应承担的责任进行担保。甲方以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全部财产及——个人及家庭全部财产对应承担的责任进行担保。
第三十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签订补充协议或者公司章程另行约定。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担保人):担保人:
年月日
甲方:
乙方:广州家事无忧家庭服务有限公司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本着协商一致、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项目名称:
2、服务地址:
3、户型与面积:
4、服务范围:
第二条 服务期限
1、根据本合同服务内容,双方约定服务为 ,自起至止。
2、如遇不可抗力或不具备现场服务条件而无法规定期限内履行合同,经双方确定后,服务期可以相应缩短或延长。
第三条 收费标准与付款方式
1、收费标准:
2、付款方式:
3、本项服务费用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第四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管理和存放保洁用品、用具及保洁员更衣的场所,以及乙方作业所需条件,如水、电和其它支援物品。
2、甲方对该次服务的项目,应在保洁作业活动结束时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3、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价款和付款方式进行结算。
第五条 乙方义务
1、乙方应遵守甲方的.现场管理规定。
2、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进行服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3、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作业所需的清洁设备、工具、器材及药剂。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作业或误工,由此造成乙方作业延期完工或误工损失之责任由甲方承担。
2、在服务过程中,乙方因管理不善造成甲方财物损坏等后果,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 合同争议解决途径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由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提请诉讼。
第九条 附则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盖章)
签字:(盖章) 负责人: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为规范居民养老服务,关爱老年人健康,提高社会化养老服务水平,构建和谐社区,根据协议方稳中有各自的权利与义务,经协商,甲、乙两方就开展居民养老服务有关事项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按照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时间和服务方式接受老人及家属的工作安排,准时上岗,不得无故缺勤;遇到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履行服务时,应向服务对象说明原因;
2、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具有志愿者无私奉献精神,全心全意为老人服务;
3、自觉接受乙方的管理和监督,积极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各项活动;
4、甲方应对服务项目开具清单,写明服务内容、数量、金额,并由服务对象签字确认;不得向服务对象索要应付服务费用之外的任何额外财物。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对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合理安排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和劳动强度;
2、根据服务对象的情况,无偿服务对象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全额购买服务项目的费用;低偿服务对象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承担30%的费用,其余费用由服务对象向服务机构支付;有偿服务对象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代为提供便捷方式(包括联系服务机构、提供咨询服务等),费用由服务对象自行向服务机构支付;
3、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对服务不好的服务机构有权终止协议;
4、服务机构按月份在下月初向乙方领取上个月份的服务费用,乙方负责督促低偿及有偿服务对象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服务费用,保护甲方的合法权利。
三、本协议期间自20_年月日至20_年月日止;协议期满,双方均可终止本协议,但应提前7天告知对方。若未提出异议,则本协议按照前期限自动延续。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服务机构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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