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放火罪的认定,可以从构成要件入手,其中包括了四方面: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其侵犯的对象,主要是公私财物或者其他公私财物。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所谓放火,是故意引起公私财物燃烧的行为。放火的行为方式,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的。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由于放火罪社会危害性很大,所以依据法律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犯放火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引起火灾,危害公共安全,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
一、放火罪判几年?
行为人犯放火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二、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对象要件,犯罪的对象是公共安全,即大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如果行为人以危险的方式侵犯特定对象,不危害大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即不危害公共安全,则不构成犯罪;
2、客观要件,客观上,该罪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所谓其他危险方法,是指放火、决水、爆炸、放置危险物质以外,但与上述危险方法相当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方法;
3、主要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必须是具有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和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要件,犯罪主观上表现为犯罪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也就是说,行为人知道其实施的危险方法会危害公共安全,即危害大多数不特定人员的生命、健康或公私财产安全的严重后果,并希望或允许这一结果发生。在司法实践中,除少数对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后果持希望态度外,其他大多数持放任态度属于间接故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