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运输公司监控人员岗位职责及管理制度
为加强监控人员管理,确保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主体责任的落实,根据交通运输部、、国家安监总局《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5号)和《福建省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相关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监控平台监控人员的管理工作。
二、职责
(一)合理安排工作及值班时间,严格落实7*24小时监控制度,坚守岗位,严禁擅离职守,做好交记录。
(二)积极参加各级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和公司组织的法规、业务、安全、操作培训,及时对接平台运营服务商,熟练掌握监控法规规范、平台操作功能。
(三)对营运车辆的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对驾驶员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提醒及纠正,对拒不改正违法违规行为车辆及突发情况及时报告监控负责人、分管领导及公司主要领导。
(四)密切关注各级气象部门和交通管理部门发布的各类安全提示和节假日、重要活动等特殊时段交通特点,及时向车辆和驾驶员发布警告和安全行驶信息。
(五)按照规定及时做好相关台账的登记,严禁弄虚作假,并做好监控台账的存档工作。
(六)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平台监控室,禁止无关人员操作、查询。未经公司领导同意,平台数据不得向外提供,严格做好保密工作。
(七)承办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以及公司领导交办的事项。